疫情防控温馨提醒(20210609)
来源:办公室   作者:   日期:2021-06-13   字体:【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 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醒函(2021第9号)要求,
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,提出如下建议:
  1.提醒师生近期非必须不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内平阳、瑞安、龙港出差、旅行等,已在上述地区的师生,按属地要求和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。
  2.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(包括发生本土病例的地区、境外等)返校的人员,应按属地要求主动接受健康管理、开展核酸检测、执行相关防控措施。端午假期结束后从温州有关区县进行全域检测的乡镇返校的学生,建议凭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入校,并做好相应的健康监测与管理;其他低风险地区返校人员,应做好个人防护,加强自我健康管理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可疑症状,做好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,及时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医。
  3.非必要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,尤其是避免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,若一定要举办的,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申报制度,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。
  4.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。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,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。注意饮食卫生,使用公勺公筷。
  5.加强校门管控,严格落实亮码、测温、登记等措施,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门,特殊情况必须进校的需经学校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入校。
  6.在省内平阳、瑞安、龙港等地实习实训的师生、毕业班学生近期是否回校,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。